一、功能及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派专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派专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或配合施工方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1.1 交货期:60日历日(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通知安排货物制造、运输,货(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使用所必需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品等)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装卸后,中标人通知建设单位、采购人初验。初验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安装、调试、检验、试验、试运行并经建设单位、采购人及其他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取得相关验收报告后,方视为中标人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五、服务标准:
一、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中标人派专人负责完成。
2.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全面的7×24小时的安装技术服务与支持。
3.中标人需加强安装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所有现场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5.培训:中标人应派专人负责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计划及人员安排、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保障及运行维护措施。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3.1定期维护计划。
3.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3 对采购人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技术支持
4.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质保期:2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投标人实际承诺的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所有软件需提供免费升级维护服务)。
6.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专人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以优惠价格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由采购人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供货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人不签发验收单,并将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供货方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多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1.2 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经建设单位、采购人初验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的60%;货物完成安装,经建设单位、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建设单位付至货款结算总额的95%;其余货款结算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中标人优质提供质保服务后,予以无息付清。
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系统或其他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项目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参数响应,中标人应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报告、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产品参数功能演示提供给采购人核查,采购人保留对核心产品的参数及功能进行检测及核查的权利,中标人须积极配合。如查有虚假,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或不配合对核心产品的参数及功能进行检测及核查的,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根据《长沙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6.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大楼本次物联网智慧配电箱系统相关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设备功能的扩展性和操作系统的兼容性。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