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学院学生公寓(工程总承包)已由 ******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5]9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14869.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18.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8.44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433.10万元]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5890.8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3274.22㎡,不计容建筑面积2616.58㎡)。新建4栋学生公寓(1#、2#、3#、4#学生公寓),其中1#学生公寓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4.65米;2#学生公寓地上6层,建筑高度23.05米;3#学生公寓地上7层,建筑高度为23.95米;4#学生公寓地上15******消防、电气照明、景观绿化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学院学生公寓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一)设计范******学院学生公寓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建筑防雷、建筑电气、智能化、暖通、电梯(含装饰)、建筑工业化、人防、室外总体、景观绿化、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幕墙、栏杆、夜景照明、泵房、其所涉及的相关专项深化设计(如有)、光伏发电专项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河岸护坡专项设计、外线电力专项设计、标识标志 (含柔性防撞)设计、充电桩工程、交通标线设计、抗震支架、绿色建筑设计、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报批报建等经批复后的概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所有工作不限于上述范围,具体以发包人实际需求为准。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 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 场景。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二)施工内容:本项目前期工程(不含三通一平中的平整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土石方(包括场地土石方、旧基础、孤石清理等)、地基与基******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包括******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耗系统、访客管理系统等满足以上系统运行的各项内容)、室外总体(含景观绿化、景观水电、道路)、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发电机设备、夜景灯光、充电桩、抗震支架、环保降噪、安全设施、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等涉及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通过咨询人、招标人审核,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管线迁改、永电工程、永久给水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红线外绿化工程等申报、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并通过发包人相关部门的验收。本项目不含家具、窗帘杆及窗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三)采购承包范围:工程项目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主******消防系统、室外总体工程设备及材料、绿化景观工程设备及材料、地埋式渗透池处理设备、成品不锈钢水箱、虹吸雨水系统、雨水回用系统、雨水调蓄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机房设备、空调除湿、安防监控设备、新风系统、通风、防排烟设备、充电桩设备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艺设备安装部分的前期管线预埋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定义文件内材料)。 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承包人自行补充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再调整,其项目总工期不予另行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2383.6007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1795.8545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暂定金额 138.7906 万元)、预备费 284 万元、设计费为 156.529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47.2163 万元],具体详见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注:①本项目暂定金额为286.0069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暂定金额138.7906 万元(包含暂定金额专业工程15万元、其他项目清单123.7906万元,下同)+工程建设其他费暂定金额147.2163万元; 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安装工程费11795.8545 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暂定金额138.7906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64;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1)设计工期: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开始计算,10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及变更所需的相应资料)并提交咨询人、发包人审核,全专业施工图通过咨询人、发包人的审核后14天内须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2)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3)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00天内取得上部施工许可证;4)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之日起90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5)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64天内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定义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面积的20%;以及根据《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装配式建筑楼栋的装配率不低于50%;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13-197-2022)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等级,本项目争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施工的质量要求: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存在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所有物资(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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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规定,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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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31 17:00:00 至 2025-08-06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5)或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9-0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按榕建筑〔2022〕181号文规定,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银行履约保函、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险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是无条件(见索即付)型的担保保函,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若有)。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含保险合同等附件)进行审查,履约担保(含保险合******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8.3履约担保期限:
************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或其它形式担保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续保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若履约期间履约担保发生扣款,承包人应在30天内增补相应担保金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 200号,邮编:35010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邮编:350013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郑亚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街道榕洲路 6 号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