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尽职调查、财务顾问和其他交易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108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尽职调查、财务顾问和************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尽职调查、财务顾问和其他交易支持服务,无资格预审。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尽职调查、财务顾问和其他交易支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尽职调查、财务顾问和其他交易支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能够依法以投标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需提供其所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能够依法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并配备相应人员的承诺书。
3.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工作场所图片、组织机构图以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银行资信证明。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近三年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不良从业记录声明函、近三年无项目正被立案调查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书面声明函。
7. 投标人及其委派人员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之间不得存有利害关系,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无利害关系声明函。
8. 投标人需独立完成本项目涵盖所有工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3日8时30分到2025年8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规定日期内每日8时30分******有限公司503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名称、******居民身份证或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证件的复印件;或通过对公账户电子汇款及发送电子邮件的远程获取招标文件,将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信息以编辑电子邮件正文的形式(无须打印盖章)************居民身份证或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证件的扫描件以及对公账户汇款凭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4时。
******有限公司6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14时。
******有限公司603室。
七、其他
************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4号
联系人:王晨曦
电话:022-******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刘英、严硕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房克欣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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