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堆放物清运及地面高空拆违及清运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NZB-******
******办事处堆放物清运及地面高空拆违及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
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1 | HNZB-****** | ******办事处堆放物清运及地面高空拆违及清运 | ******元 | 投标人填报单项报价,最高单价为16912元,详见招标文件。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办事处堆放物清运及地面高空拆违及清运,人员配备充足,设备配备齐全。
******办事处辖区内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在保证预算充足的前提下可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具有良好******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5年9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
操作流程: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人:孔若雪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83号18幢2层13号、11层2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珊珊、司红卫、徐远中、吴金华、李志强
电话:******(办公电话)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