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项目
招标公告
浙金丽招******号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一、项目招标内容
1、******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不超过5年。具体金额以批文批复为准,视具体情况可分期发行。要求主承销商协助******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
2、项目承销内容
2.1主承销商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和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
2.2主承销商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统筹协调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各专业机构所有涉及发行的配合工作;
2.3主承销商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等;
2.4主承销商承担本次公司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投标单位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在BB类及以上;
3、2022-2024年度不存在因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被证监会及下属机构处罚或立案导致被限制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形;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除外)
2、获取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发包公告—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
⑵未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bszn/sec.html)办事指南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578-******;
3、向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支付150元(具体以平台价格为准)。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议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19层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联系人:侯娟
电 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