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罚没手机、电脑及物品一批,具体如下:
1、手机、电脑等一批。起拍价:10665元,保证金:2000元;
2、首饰手表等一批。起拍价:16492元,保证金:2000元;
3、包一批。起拍价: 250元,保证金:100元;
4、电瓶车一辆及电瓶一批。起拍价:410元,保证金:100元。
重要提示:1、拍卖公告中所描述的拍卖标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质量、清单等,均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提货。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提货时拍卖标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质量等如与拍卖公告中所描述的不符,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2、拍卖标的不支持配送服务,需要买受人前往标的所在地自提(电子产品提货前由买受人负责格式化后再提货),提货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理。3、电瓶车无证照,不得上路,不得流入市场二次销售,违反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损失,仅能利用物资其残余价值。4、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增值税,仅开具拍卖成交款收款收据。
二、标的展示时间:
即日起请意向竞买人与拍卖公司******公安局鄞州区分局。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名:
************银行宁波鄞东支行;账号:************0442,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且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4:30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网络报名。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资料不全者将无法通过审核。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女士 0574-****** 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750号
******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联系方式:叶女士 0574-******
******财政局
联系方式:严先生 0574-******
详情及细则请见发布于中拍平台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