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轨道人防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1
发布日期:2025-09-30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
项目编号
************01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40.00%,自筹资金:6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线路长24.5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15座车站,其中换乘车站6座,最大站间距为2.479公里
******控制中心,利用营城子与苏家屯两座主变电所供电,其中营城子主变电所为10号线北段已运营主所,苏家屯主变电所为6号线在建主所,该主所与10号线资源共享。车辆采用B2型车,初期配车26列/156辆。配置相应的机电设备系统。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轨道人防监理
标段(包)编号
************0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轨道、人防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对轨道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全过程进行监理;参与轨道人防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负责对各类材料、铺轨、疏散平台及人防设备采购施工的监理工作;负责对承包商的所有测量、监测成果进行现场监督与复测,配合第三方测量及监测单位开展复测工作;负责工程设计联络沟通协调等工作。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1-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6-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无
合同估算价
520.23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9-30 08:00至2025-10-13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22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
开标时间
2025-10-22 10: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8888/zjt-bid/)” 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吴彦霖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1号
联系人
刘桂君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