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5年8月7日8:30时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将乐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E************001;
3、招标人: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分期分批建设并同步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每期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完全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
******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委员会成员名单:饶松旺(组长)、叶其宗、许明杨、兰国宁、林霖华。
三、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四、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总分
|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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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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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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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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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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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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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4
|
2
|
3
|
******有限公司
|
53.85
|
3
|
4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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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9
|
4
|
5
|
******有限公司
|
50.40
|
5
|
五、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有限公司(牵头方);
******有限公司(成员方);
中标报价:******元;其中暂估价按******元。
项目经理:杨小龙,注册编号:京************。
六、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7日。
七、根据闽发改法规〔******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七星街21号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
电话:******
联系人: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