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风电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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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西塞山区风电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二次)(项目编号:E************001)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60分):“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幅度超过“投标竞争下浮率”【8】%(投标竞争下浮率的值为整数,具体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无效投标报价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其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确定评标基准价:当 N≤6家时,计算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6<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52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2个最高投标报价最高价、2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确定投标报价得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该项分值的满分F=【60】-(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2】?(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F=【6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8】?(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 其中:F≥0。
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3分) 对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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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Fi×(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 3-5 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P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 项。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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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Q%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即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Fi×(1+Q%)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 1-2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Q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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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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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 (60分):“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幅度超过“投标竞争下浮率”【8】%(投标竞争下浮率的值为整数,具体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无效投标报价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其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确定评标基准价:当 N≤6家时,计算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6<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52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2个最高投标报价最高价、2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确定投标报价得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该项分值的满分F=【60】-(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2】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F=【6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8】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 其中: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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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附件信息自行下载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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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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