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9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项目村庄及周边环境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农作物 ******居环境调查、村民满意度调查,并编制评估报告,本项目覆盖新泰市 3个镇的 19 个行政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实现水、氮、磷的循环利用,促进“减污—降碳”,有效推 动“双碳”目标达成,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接采购人通知,365日历天内完成本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新泰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9 月3 日起,至 2025 年 9月 5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 9 月 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38-******
******街道东周路2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3、联系人:曲先生
电话:******
地址:泰安市泰山青春创业园振兴街中段路南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