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四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四批已由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平数政招核决字 202501-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平数政图审批字(2025)第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平泉市。
2.1.2建设规模:平泉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四批,路线全长95.036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1.3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 平泉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四批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四级(含)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1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3 09:00至2025-09-28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cds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cdsggzy/)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cdsggzy/)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秀敏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泉市交通大厦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城北街1幢5号二楼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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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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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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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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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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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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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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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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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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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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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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