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类似室外配套或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可打开的网站链接)。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备注:
①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注:本文所指“在施建设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5.2 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7.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7.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提供承诺书)。
3.7.5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7.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被标注为任职异常的,不得作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有效人员使用。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2024/07-26/******.html(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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